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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張哲鳴╱台北報導】陳怡蓉重情義苦等三立《離婚進行曲》開拍,但當初該劇延拍時,經紀公司為她接一齣大陸劇。不料,如今2劇開拍撞期,引發她與公司反目,她被指不尊重公司,可能違約;她則說從頭到尾都表示要以《離》劇優先。

陳怡蓉演出《光陰的故事》翻紅且入圍金鐘獎,她很感謝製作人王珮華提攜,堅持會演出王珮華在三立的新戲《離》劇。豈料該劇一波三折,男主角霍建華中途辭演,開拍日一拖再拖,陳怡蓉數月沒接工作。

大陸劇組苦等女主角 被指不尊重經紀公司

昨她經紀人葉可棠說:「戲延期時,怡蓉向公司說可以先幫她接別的戲,我們幫她接了大陸劇《失蹤的上清寺》,她後來又說沒同意;昨天這部戲在重慶開拍,她沒來,所有人都在等女主角,這樣可能會違約賠償,我們會盡力跟大陸劇組協調,但沒有解決前,不可能去拍《離》劇。她跟新男主角見面、三立辦記者會,我們事先都不知道,藝人和製作單位不能不尊重經紀公司。」
陳怡蓉昨不解說:「我知道經紀人可能求好心切,怕我可能兩頭空,但我沒有不尊重他們,我從頭到尾都告訴他們因為先答應珮華姊,而且簽了意向書,所以要以珮華姊的戲為主。」王珮華則說:「我們簽的合作意向書是7月31日到12月31日,而且我們付了定金,合約上沒問題。」
葉可棠說意向書有提到9月16日若未開拍,合約就不成立;但王珮華則說,合約上只有「開拍日期過後45天若未開拍」,但合約上根本還未載明開拍日;顯然雙方解讀不同,引發糾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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